材料调差:工程成本的 “缓冲器” 与 “平衡杆”

admin 8563 2025-12-30 10:37:37

在建筑工程的造价体系中,材料费用如同漂浮在水面的航船,始终随着市场浪潮上下波动。据统计,材料费占工程总造价的 60%-70%,其中钢筋、混凝土、防水材料等主材的价格哪怕仅波动 5%,就可能导致数百万元的成本偏差。材料调差机制正是应对这种波动的 “缓冲器”,它通过科学的规则设计,在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合理分配市场风险,成为平衡工程成本的关键杠杆。本文将系统解析材料调差的核心逻辑、操作规范及争议解决路径,为造价管理提供实践指南。

一、材料调差的本质:风险分担的契约设计材料调差并非简单的价格修正,而是基于合同约定的风险分配机制,其本质是对 “不可预见的市场波动” 进行责任划分。在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,若不设置调差条款,当材料价格涨幅超过 10% 时,施工企业的利润率可能从 8% 骤降至负数,甚至引发工程停工;而完全无限制的调差则会让发包方陷入成本失控的困境。

1. 调差的核心前提:“实质性波动” 原则行业惯例通常约定 “±5%-10%” 的风险临界点,即当材料价格波动未超出该范围时,由承包方承担风险;超出部分则启动调差。例如某项目合同约定:“钢筋价格波动幅度在 ±8% 以内不调整,超出部分按实调差”。若投标时钢筋基准价为 5000 元 / 吨,施工期市场价涨至 5600 元 / 吨(涨幅 12%),则可调差部分为(5600-5000×1.08)=5600-5400=200 元 / 吨。

2. 调差的时间边界:“责任归属期” 划分材料价格的基准期与调差期划分直接影响责任归属:

基准价

:通常以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的信息价为准,或按投标报价时的材料单价确定。某项目投标日为 2023 年 3 月 1 日,钢筋基准价采用 2023 年 2 月信息价 4800 元 / 吨。调差期

:按施工进度分段计算,如主体结构施工期(2023 年 5-8 月)的材料价格平均值,与基准价对比后分段调差。避免以 “整个工期平均价” 笼统计算,否则可能掩盖某一阶段的剧烈波动。二、材料调差的三大核心要素材料调差的操作需围绕 “调什么、怎么调、调多少” 三个关键问题展开,每个环节都需合同约定与客观依据双重支撑。

1. 调差范围:明确 “哪些材料参与调差”并非所有材料都需要调差,通常限定为 “对造价影响大且价格波动频繁” 的主材,常见范围包括:

结构性材料:钢筋(占材料费 30%-40%)、混凝土(20%-25%)、水泥(10%-15%);功能性材料:防水材料、保温材料、电缆电线;大宗材料:砂石料、砌体材料(视地区价格波动情况而定)。

某住宅项目的调差清单明确约定:“仅对钢筋、商品混凝土、HRB400 级钢筋、SBS 防水卷材四类材料进行调差,其他材料价格风险由承包人承担”,避免了后期对 “辅材是否调差” 的争议。

2. 价格依据:确立 “用什么价格调差”价格数据的权威性直接决定调差的公正性,实践中主要采用三级依据体系:

一级依据

:政府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《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》(简称 “信息价”),具有法定参考效力。若信息价中无某品牌规格,可采用 “厂商报价 + 三方询价” 方式确认。二级依据

:双方签字确认的《材料采购合同》《付款凭证》,需注明材料规格、数量、单价及采购时间,作为实际采购价的直接证明。三级依据

:知名建材电商平台(如 “我的钢铁网”“百年建筑网”)的公开报价,需截图存档并注明查询时间。

某争议案例中,施工方以供应商的 “手写报价单” 主张调差,因缺乏付款凭证佐证,法院最终采信了同期信息价作为依据。

3. 计算规则:掌握 “调差金额怎么算”调差金额的计算公式需在合同中明确,通用公式为:调差金额 =(现行价 - 基准价 ×(1 + 风险幅度))× 调差工程量 ×(1 + 税金率)

调差工程量

:通常按 “已完成合格工程对应的材料消耗量” 计算,而非实际采购量(避免超领浪费)。例如某楼层钢筋图纸用量 100 吨,实际采购 105 吨,调差工程量按 100 吨计取。税金率

:调差金额需计入增值税(一般计税方法下税率 9%),即调差净额乘以 1.09。

某桥梁项目中,C30 混凝土基准价 420 元 /m³,风险幅度 ±5%,施工期信息价 460 元 /m³,完成合格工程量 5000m³,则调差金额为(460-420×1.05)×5000×1.09=(460-441)×5000×1.09=19×5000×1.09=103,550 元。

三、实践中的争议焦点与解决路径材料调差是工程结算中的 “高频争议区”,70% 的造价纠纷都与调差规则不清晰有关。提前识别风险点并预设解决方案,是减少争议的关键。

1. 信息价与采购价的差异处理当政府信息价与实际采购价存在偏差(通常 ±5%-10%)时:

若因承包人采购渠道不当导致采购价偏高(如舍近求远采购),超出部分不予调差;若因项目特殊要求(如指定品牌、进口材料)导致采购价高于信息价,需提供甲方书面确认单,否则仅按信息价调差。

某酒店项目采用进口防水材料,采购价 80 元 /㎡,而当地信息价为 50 元 /㎡,因施工前未办理品牌确认手续,结算时仅按 50 元 /㎡调差,施工方因此损失 30 元 /㎡的差额。

2. 调差工程量的确认争议图纸量与实际消耗量差异

:钢筋调差时,应按 “图纸量 + 合理损耗率(通常 1.5%-2%)” 计算,而非实际领料量。某项目施工方以 “实际领用 120 吨” 主张调差,经审计按图纸量 100 吨 + 2% 损耗 = 102 吨核定,核减 18 吨对应的调差金额。不合格工程的材料不调差

:因施工质量问题返工的材料用量,不得计入调差工程量。3. 价格波动的责任界定因发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(如设计变更、工程款支付滞后),延误期间的材料涨价风险由发包方承担;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,延误期间的材料涨价风险由承包人承担。

某办公楼项目因甲方未及时提供场地,工期延误 3 个月,期间钢筋价格上涨 15%,法院判决该部分调差由甲方承担,涉及金额 230 万元。

四、材料调差的优化管理策略科学的调差管理既能控制成本,又能维护合同公平,需从合同签订、过程控制到结算审核全流程发力。

1. 合同签订阶段:细化调差条款明确调差材料的具体清单(附品牌、规格),避免使用 “主要材料” 等模糊表述;约定价格信息来源的优先级(如 “优先采用 XX 市造价站信息价,无信息价时采用三方询价”);设定调差的时间节点(如 “每月 25 日为当月价格确认日”)及申报时限(如 “价格波动超幅后 15 日内提交调差申请”)。

某央企合同范本中,材料调差条款长达 3 页,对调差范围、依据、公式、争议处理等 12 项内容作出明确约定,使调差争议率下降 80%。

2. 施工阶段:动态监控与及时签证建立 “材料价格台账”,每月记录调差材料的市场价格、实际采购价及对应的工程量,由甲方代表签字确认;对价格波动剧烈的材料(如钢筋月度涨幅超 10%),及时发出《价格预警函》,协商临时调差方案,避免累积风险;保存完整的采购证据链(合同、发票、过磅单、验收单),确保调差依据可追溯。3. 结算阶段:规范审核流程按 “先核对工程量,后计算价差” 的顺序审核,避免本末倒置;对信息价与采购价的差异,要求施工方提供 “价格差异说明”,并附市场行情分析(如是否因规格特殊、批量采购折扣等);采用 “加权平均法” 计算施工期价格(如某材料 3 月价 5000 元、4 月 5200 元、5 月 5400 元,加权平均价 =(5000×10 天 + 5200×30 天 + 5400×20 天)/60 天 = 5233 元)。五、典型案例:从争议到解决的调差实践某市政道路项目合同约定:“水泥、沥青、碎石三类材料可调差,风险幅度 ±5%,价格依据 XX 省造价信息”。施工期间因环保政策收紧,碎石价格从 80 元 /m³ 飙升至 140 元 /m³(涨幅 75%),双方产生争议:

施工方主张

:按实际采购价 140 元 /m³ 调差,扣除 5% 风险幅度后,应补调(140-80×1.05)=140-84=56 元 /m³;甲方主张

:信息价同期最高为 120 元 /m³,应按信息价调差,补调(120-84)=36 元 /m³;争议焦点

:实际采购价高于信息价的 20 元 /m³ 是否合理;解决方案

:施工方提供了 quarry(采石场)因环保停产导致货源紧缺的新闻报道、及三家供应商的询价记录,证明 140 元 /m³ 为市场合理价,最终甲方认可按 130 元 /m³(折中价)调差,补调(130-84)=46 元 /m³,涉及总金额 184 万元。材料调差的核心不是 “涨了就补、跌了就扣” 的简单算术,而是对市场风险的精细化管理。它要求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建立清晰的 “游戏规则”,在施工过程中保持价格信息的透明共享,在结算时依据充分的证据链理性协商。随着建材市场波动加剧和工程规模扩大,材料调差将成为考验项目管理水平的关键指标 —— 既不能因僵化的条款让一方承担不合理风险,也不能因模糊的约定埋下纠纷隐患。唯有坚持 “公平分担、有据可依、动态调整” 的原则,才能让材料调差真正发挥平衡成本、保障履约的核心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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